“市场监管总局:进口冷链食品无核酸检测报告不得上市销售”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12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的可视电话会议,要求口岸城市执行集中消毒、核酸检测、新闻录入等首批防控措施。 加强合作,在新闻通报、风险沟通、故障排除等方面加强地区间、部门间的合作,更大范围地聚集员工合作,组织密集冷链“物防”互联网。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食品进口商、生产经营公司、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生鲜电商、餐饮公司等进行全面检查,由公司自建冷库,第三方冷库在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并备案。 为加强常态监管和应急处置,要严加防范,严格进口冷链食品口岸到国内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的防控,无检疫说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说明、不追溯新闻的,不得上市销售。 打击来源不明、相关票据不完整的进口冷链食品的调查和处置,指导生产经营者进口冷链食品的专用通道进货、地区存放、地区销售,最大限度地阻止疫情风险的传递。 接到相关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通报后,应当在第一时间指导经营者停止销售、地区封存该批次产品,查询相关疫情食品的来源、去向、库存及相关数量,并按规定处置。 各地按照当地联防控制机制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预防性消毒,严格做好人员保护等工作人员。 (总台中央视记者 李晶晶王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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