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贷款设置“两道红线”央行银保监会出大招”
的最后一天,央行、银保监会祭出重大政策,为各大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规模和占有率设立“两条线”。
为增强银行领域金融机构抵御房地产市场波动的能力,防范金融体系因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而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提高银行领域金融机构的稳健性,昨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建立银行领域金融机构房地产融资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为《。 设置了房地产贷款余额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两个上限,为超过上限的银行领域金融机构设置了过渡期,设置了差异化
但是,住房租赁相关贷款不包括在房地产贷款占有率计算中。 通知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不动产贷款“两个上限”
房地产融资集中度的管理制度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领域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余额比例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比例应符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明确的管理要求,即不得超过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明确的相应上限。
这个“上限”设定是综合考虑银行类型、库存房地产贷款业务的现状和未来空之间,分阶段进行设定的。
第一级为中资大型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
第二档是中资中型银行,包括招商银行、农业快速发展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进出口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恒丰银行、浙江银行、渤海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27.5%。
第三级为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包括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大中城市和城镇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2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17.5%。
第四级是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17.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12.5%。
第五级是村镇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1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7.5%。
并为了体现地区差异,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具有适度弹性,设置过渡期,可以保证政策的顺利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快速发展。
通知指出,2009年12月底,银领域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过管理要求,超过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 2个百分点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
房地产贷款余额平均约占29%
长期以来,房地产贷款一直被银行视为高质量资产。 从目前各大银行在房地产贷款上投入的规模来看,部分银行可能触及“红线”。
上市银行财报显示,截至年6月底,36家上市银行房地产业贷款余额达到7.04万亿元,比2019年末增加7201.78亿元,增长11.4%。
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夏丹认为,通知体现了金融、房地产两个市场的风险防范和对稳定市场的关怀。 对房地产市场来说,加强房地产金融监管多次是“住房不炒”的一环。 对金融市场来说,防止楼市风险向金融业传导,有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健快速发展。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从国际上看,房地产贷款占比过高或一段时间内占比上升过快,不利于房地产市场自身的快速发展,从而对金融体系造成风险。 目前,我国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房地产贷款余额(含个人住房贷款)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29%左右,但部分银行机构占比过高,远远超过平均水平。 为了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的经济能力,特别是加大对制造业、科技创新、绿色金融、中小公司等重要行业和弱点的支撑力度,建立房地产融资集中度管理制度,优化信贷结构,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有利于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运行。 文/广州日报所有媒体记者 林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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