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17种抗癌药累计报销金额逾19亿元”
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25日宣布,2019年1月至6月,17种国家医疗保险谈判抗癌药累计报销31.82万人,报销额为19.63亿元人民币。 国家医保局将继续推进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物在医疗机构的配备,维护癌症患者的权益。
年10月,国家医保局印制通知,将17种谈判抗癌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 17种药品中,包括12种实体肿瘤药和5种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所需,疗效确切,投保人投诉急需的肿瘤治疗药品。 与平均零售价相比,谈判药品的支付标准平均达到56.7%。
国家医保局方面强调,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肿瘤诊疗规范和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南,指导医疗机构按照肿瘤诊疗规范和能力配置所需药品,优化药品结构。 医院不得以费用总管理、医疗保险费用总管理、“药品占有率”等为谈判标准影响药品供应保障和合理用药诉求。
据介绍,国家医保局近期启动了新的医保目录调整工作,目录调整以“短板保障互补”为根本,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药物、慢性病药物等种类。
国家医保局方面表示,将建立医疗保险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实现药品结构更优化、管理更规范化、医疗保险资金录用效率更高的目标,进一步提高包括抗癌药在内的药品保障水平。 并继续推进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在医疗机构的配备采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选择、购买、采用抗癌药的行为,维护癌症患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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