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显着提升 排名升至40个首要国家第八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快速发展研究中心近日发布了《年中国知识产权快速发展状况评估报告》。 《报告》显示,2009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快速发展指数达到257.4 (年为100 ),比上年增长17.9%,提高效果显著。
从分项指标看,年,我国知识产权创造指数、运用指数、保护指数、环境指数分别达到249.3、234.8、274.3、271.3,同比增长15.2%、28.5%、17.8%、12.5%。 从国际比较来看,根据今年的测算方法,中国知识产权综合快速发展指数从40个国家中的第13位上升到第8位,有了很大的提高。
报告指出,《报告》根据通行的定量分解规律,建立了知识产权快速发展状况国内评价指标体系和国际比较指标体系。 其中,国内评价指标体系由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55个三级指标组成。 国际比较指标体系由3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33个三级指标组成。
与知识产权创作、保护和环境相比,年来我国知识产权运用进步更为显著。 从运用规模来看,得分在50分以下的地区数量比去年进一步减少,各地运用规模进一步扩大。 从运用效益来看,全国各地区普遍提高,排名高的地区提升效果更为明显,广东和江苏的运用效益突破80强,知识产权运用与经济生活的联系日益紧密。
知识产权运用水平的显着提高,是近年来我国采取建设机制、平台建设、产业促进等多种措施,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链条密切相关的。 这些措施为创新主体从市场综合效益的角度管理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提供了便利条件,促进了我国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的加强、运用效益的快速增长。
《报告》也反映了中国知识产权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需要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我国大部分地区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指数低于数量和效率指数,大部分地区质量指数对创造指数的贡献度达不到基准值( 100% )。 二是地区快速发展平衡仍在持续,西部8个省份综合指数不足60,与东部快速发展特征地区形成明显的阶段性应对;三是知识产权快速发展,外部环境得到改善,但还不够。 与40个主要国家相比,我国的知识产权环境、能力、绩效三个指数中,环境指数近年来落后于知识产权能力和绩效指数,说明我国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在建设更好的经营者环境方面还需要做越来越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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