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谈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需更大力度政策支持”
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逐年出现,居民个人养老金融诉求迅速增加,养老保险的第三大支柱也成为今年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之一。 许多代表委员建议,目前第三支柱的快速发展还不够,与预期差距较大,尽快制定更有力的政策予以支持,通过加快相关法规建设、延长试点期限等途径,建立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效保险”)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由三个层面组成:政府主导、负责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是第一支柱,占主导地位的政府提出,公司自主快速发展的公司年金和职业年金被称为第二支柱——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制度被称为第三支柱。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5月22日在提请审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公司(职业)养老金的快速发展、医疗保险
近年来,银保监会已经对第三支柱建设出台了一点政策,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上海、福建、苏州正式展开。 但是,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韩沂在建议中指出,由于目前试点政策区域狭窄、政策前瞻性不高、税收递延优惠额度相对有限、操作不便等多方面的原因,税收养老保险“好不好”,受益者少、政策的
该韩国县建议尽快出台税延养老保险政策或延长试点期限。 他另一方面建议,在试点政策长期失效的情况下,为了及时应对社会关注,尽快出台新的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政策或延长原政策的试点期限,以保障政策的连续性和比较有效性。 另一方面,为了降低政策推进的难度,考虑到先行开展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扩面事业,可以让越来越多的群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然后,韩国各县提出调整领取期税收政策,以支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快速发展。 他提出,可以参考新税制下基本养老金的所得税标准,合理调整个人税延养老保险的领取期税率,例如在领取时统一按3%以下的税率纳税。 然后,进一步研究制定差别化领取税率,吸引顾客终身领取或15年以上长期领取,确保资金养老用途。
包括意外保险和长护保险在内的健康保险为老年人提供意外、医疗和日常生活的保障。 自2007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长时间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来,各地对试点长时间护理保险制度的积极性很高。 今年5月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就《关于扩大长时间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的城市名单。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企业副总经理周燕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的长保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些地区在资金筹措上没有体现个人责任,给制度深化带来风险。二是城市推进缓慢,长期部分保障造成新社会不公平。 三、标准体系不统一,必须加大力度尽快完善。 四是护理服务专业人才缺口较大。
周燕芳建议加快立法,建立完善文案、精简结构、完善要素、衔接配套、和谐统一的长时间护理保险法规体系,将筹资方法、运营模式及相关标准的建立等制度化,为长期护理保险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免责声明:凤凰报业网凤凰分类目录网致力于打造中国专业的网站分类目录平台,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