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户迎来“大礼包” 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缓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业中小公司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免租减税“大礼包”。
《指导意见》也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具体落实。 4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对租赁国有房屋的服务业中小公司和个体工商户,免收上半年三个月的租金。 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大学、研究所等企事业单位要带头。
“之所以选择减免房租为切入点,是因为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经营场所基本上都是通过租赁获得的。 减免疫情防控给他们带来的这些直接损失,是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理的需要。 ”。 中国公司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有资料显示,房屋租金在服务业中小公司和个体工商户经营价格中占比较高,部分经营主体租金占经营价格的一半左右。
“对小微型公司和个体经营者来说,现在的主要任务是活下去。 为了生存下去,必须保护租赁的经营场所”刘兴国说,对许多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来说,房租可能是最重要的运营价格。 减免房租将大大减轻生存负担。
《指导意见》提出,对租赁国有房屋经营、发生困难的服务业中小公司和个体工商户,推进免征上半年三个月的房屋租金。 鼓励非国有住房租赁相关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造成的损失。
刘兴国认为,国有住房租赁相关主体之所以强调率先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扶持小型微型公司,是两个因素共同决定的。 另一方面,国家作为国有公司的出资人代表,有权对国有资本的处置提出建议和要求。 另一方面,国有公司由于其特殊的公有制属性,作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载体,在疫情冲击经济快速发展的特殊时期,有义务承担越来越多的责任。 让利中小商户,全面恢复全社会和宏观经济,是体现责任担当的重要方面。
“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短期内会对国有企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也是长期收益最大化的必然要求。 只有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国有企业才能迎来更好的经营环境,帮助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其实就是帮助国有企业自身。 ”。 刘兴国说
《指导意见》还就完善的财税优惠政策、加强金融支持力度、稳定住房租赁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展开。 例如,地方政府应当统一各类财政资金,对租赁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中小公司和个体经营者给予适当的帮助。 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减免当年的房地产税、城镇土地征收税等。
刘兴国表示,如果要求国有公司和提案非国有公司对中小公司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房租减免优惠待遇,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也将相应做出具体安排,部分分担转让利润主体的收入损失,或向提供房租减免优惠的市场主体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 (记者 熊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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