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滞报金滞纳金!海关新规助公司复工复产”
记者濮阳信息港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刘红霞) 10日从海关总署获悉,为推动外贸公司恢复企业活动开工,海关方面从减免滞纳金、滞纳金、关税保证保险等方面入手,采取新措施降低公司价格。
根据新规,对疫情前到港但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报关的进口货物,以及公司复工后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报关的进口货物,公司将根据《海关征收进口货物延误申报办法》进行申报
新建,进口公司确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不能按时纳税的,可以向申报地海关书面申请延期纳税,并提供纳税计划(最长3个月)。 。 公司在海关批准的纳税计划内纳税的,海关减免滞纳金。
4月底前申报进口,经银行保函、关税保证保险等担保后放行的货物,公司可以申请最长延期3个月,海关不向担保机构索赔。 此外,疫情期间因公司延期复工而逾期注销的,公司可以向主管海关申请暂时延长手账有效期的对外加工、深加工结转、内销等申报工作超过规定时限的,公司向主管海关征收海关关税
海关总署有关官员表示,海关确保口岸疫情防控,完全利用各项政策措施工具,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推进进出口环节发票减少,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降低港口,检查检疫收款,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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