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置业子企业违规无证开发 三个月两遭住建委处罚”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9日(记者张海蛟) 近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大兴区住建委处北京永源兴置业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北京永源兴”) 罚款5万元,房地产开发资格 据记者调查,北京永源兴是首家运营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次运营商”,股票代码: 02868.hk )的子公司。
大兴区住建委的处罚依据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资格管理规定》第19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日为2019年11月11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建)字[2019]第680178号。
《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公司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限期修改,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修改的,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统计,三个月内,北京永源兴被大兴居委会处罚。 根据信用新闻网站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北京永源兴做出了处罚。
北京永源兴违法事实如下:北京永源兴法定代表人于2019年4月22日变更企业法人,未按规定在企业法人变更30天内办理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变更手续。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应当依据《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七十四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建议调查。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房地产开发公司资格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24条的规定,对北京永源兴给予警告和罚款75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 2019年9月27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建)字[2019]第680167号。
《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和第一管理、技术负责人,应当在变更30日内,向原资质批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警告,责令限期修改,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永源兴成立于年5月20日,隶属于首次运营商旗下。 其股东结构如下:北京中瑞凯华投资管理有限企业100%出资,认购出资3000万元。 北京中瑞凯华投资管理有限企业是首家运营商企业。
2003年6月19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企业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构筑了住宅开发、奥特莱斯综合体、城市核心综合体、土地一级开发四大核心业务线以及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文创产业、长租业务三大创新板块,以强大的国资背景和产业协同、广泛的国际合作、创新型资本运营、精细化运营管理等竞争特点为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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