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信托违法遭处罚 个别业务风险资本计提存在差错”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今天发布的苏州监督管理分局行政处罚新闻公布表(苏州银保监处罚决定书〔2019〕16号)显示,苏州信托有限企业(以下简称“苏州信托”)的个别业务风险资本计入有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州监督管理分局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领域,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咨询,苏州信托成立于2002年9月18日,注册资本12亿元,法人代表、董事长沈光俊,第一大股东为苏州国际快速发展集团有限企业(国发集团),持股比例70.01%,苏州国际快速发展集团有限企业12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领域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领域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领域监督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层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现场以外的监督管理或者现场检查;
(三)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告、报告等文件、资料;
(四)未按规定进行新闻公开;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免责声明:凤凰报业网凤凰分类目录网致力于打造中国专业的网站分类目录平台,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