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泄露个体新闻可能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资料图:快递店工作人员正在整理派遣品。 卢文伟摄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1日公布的文件显示,未来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被非法收集,采用个人新闻的。 未经收集者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新闻等行为,有可能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中国发改委1日表示,与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运输物流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开意见。
根据该意见,运输物流领域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人员在快递行业按照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列入“黑名单”。
意见列出了快递公司触发“失信惩戒”的行为明细。
例如,在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过程中,申请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禁止投递的物品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在备受瞩目的个人新闻安全行业,意见在快递公司画上了三条“红线”。
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约定收集、采用个人新闻
二是收集的个人新闻泄露、篡改、损毁
三是未经收集者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新闻。
意见认为,快递公司存在以上行为之一,严重威胁个人新闻安全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另外,快递公司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或者企业广告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公司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同样由惩戒机构触发。 (记者周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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