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索赔五百万 “天眼查”诉“企查一查””
考虑到采用了最初的广告语“查企业、查上司、查关系”,“天眼查”经营者向法院投诉“企业查”经营者,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520.45万元。 7月1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北京金堤企业呼吁,成立于年10月,拥有自主开发的商业安全工具天眼检测,可以查询商业主体、个人、商业关系等。 北京堤企业于去年11月首次发布了“查企业、查上司、查关系”的广告语,随后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各地城市,投入了约2亿资金,进行了大范围的推广和宣传。
根据金堤企业的调查,苏州朗动在通过媒体发文、电梯间商业广告等渠道推广自己的产品时,使用了与“天眼检测”整体相似的广告装饰设计,同样以蓝色为背景色、白色为广告字体色,广告发布者的画面自然人夸张、迷惑等。
原告金堤企业认为,苏州朗动直接采用原告巨资推广投入和长期招聘的广告语,使用相似的广告推广页面,在广告装饰方面整体接近,本身违背诚信和商业道德,引起相关客户的误认和混淆,本来就是其竞争特征,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法院
7月1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联系称“企业将调查”,但在发布消息之前没有对此事做出回应。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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