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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住房租赁市场新规征求意见稿 非政府平台签约将追溯以往应缴税款”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日期:2021-06-01 17:12:03 浏览:

本报讯(记者 朱开云) 7月4日发表《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 《意见》提出了通过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等6项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目标是到2022年新建和筹集各类住房60万套,租赁住房在30万套以上。

《意见》将加大新的建设力度。 在建设用地中提高租赁住宅用地供给比例的新商品住宅中,自用租赁住宅供给比例基本在30%以上的人才住宅、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宅中,租赁住宅整体供给比例基本在50%以上等。

《意见》提出建立住房租赁领域的主体备案制度,确定住房租赁公司的备案条件和流程,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商事主体应当在《意见》实施或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申请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公司向个人租赁房屋,在政府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新的签署,更新房屋租赁合同的新闻收集、登记或者备案,且租金低于租金指导价的,适当降低增值税征收率。 个人在政府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房屋租赁合同新闻收集、登记或备案,且租金低于租金指导价的,采用综合征收方法征税,截至2023年底综合征收率为0%。

自2019年9月30日起,个人和公司未在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新签字、更新住房租赁合同新闻采集、登记或备案或租金高于租金指导价的,按照现行规定收税,并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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