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七部门联合印发九项楼市新政:支持刚需 “假离婚”被限”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23日电 据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网消息,23日凌晨,南京七部门联合印发《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顺利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诉刚性住房购房
加强土地管制
《通知》提出,根据土地市场情况,提高住宅用地供给力,合理有序安排上市,优先满足刚需,稳定市场预期。 严格执行“房价限制、地价竞争”出让模式,提高土地市场准入条件,建立热点地区住房用地登记机构资格筛选机制。
土地出让方式有那些变化吗?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表示,《通知》强调扩大住宅用地供给,特别是扩大中低价位、中小规模住宅用地供给,优先满足刚性诉求,稳定土地市场预期。 并提出为了防止土地市场过度竞争,必须继续严格执行“房价限制、地价竞争”政策,特别是在热点区域,要提高土地市场准入条件,筛选登记机构资格,控制土地竞争公司数量。 这有利于平衡土地市场供求关系,稳定地价水平,加强地价、房价良性互动,使市场合理回归,稳定快速发展土地市场健康。
支持刚性购买诉求
《通知》确定,优先保障本市户籍无房家庭购买刚性住房的诉求,商品住房项目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提供批次30%以上的房源。
如何支持刚需家庭住宅的诉求?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表示,为优先保障本市无户籍家庭购买刚性住房的诉求,《通知》要求商品住房项目开盘销售必须提供每批30%以上的房源保障,房地产调控政策对刚需家庭的住房支持,可以有必要的家庭 本市无户籍家庭是指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居民家庭 (配偶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申请出具购房证明的,没有住房登记和不动产交易合同备案新闻。
完全住房限购政策
根据《通知》,夫妻离婚的,任何一方离婚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宅的,其所有住房覆盖数按离婚前的家庭总覆盖数计算。
关于离婚购房有什么规定?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工作人员表示,《通知》规定,夫妻离婚的,任何一方在夫妻离婚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所有住房的覆盖数按离婚前家庭的总覆盖数计算。 这样可以抑制离婚率的合理住房诉求和离婚带来的购房资格的获得。 夫妻离婚之日起两年内,如果离婚前家庭名称为本市无住房,离婚后任何一家人可以作为成年单身者在本市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离婚前的家庭名称是市里有一套商品住宅,离婚后没有住宅的可以作为成年单身者在市里购买一套商品住宅。 离婚前家庭名称在本市有2套以上商品住宅的,离婚后任何家庭成员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宅。 优化完善的住房限购政策,有助于遏制投机炒作,平衡供求关系,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更平稳的健康运行创造健康诉求结构。
加强热点楼宇销售管理
《通知》对社会关注度高、拟购买人数多的热点楼盘,开发公司将制定比较销售方案,严格按照审查公示方案启动销售。 评选结果已在现场公示,确认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同步。
对比热点楼盘销售管理,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表示,近期南京市部分楼盘因区位、配套、规划、价格等因素,导致购房人蜂拥而至,不利于市场稳定。 因此,《通知》对于社会关注度高、预购人数多的热点楼盘,开发公司必须制定比较的销售方案,严格按照考核公示方案进行销售。 现场公示的选择结果应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同步。
规范新建商品的住宅装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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