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1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涉及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9日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抽检新闻。 在提取的粮食加工品等21种食品1420批样品中,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粽子等5种食品12批不合格。 被发现的第一个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通告中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责令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审计处分,查清产品流向,采取召回下一批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严格解决违法行为。
不合格食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淘宝网浩东无为特产(经营者为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美食美客食品店)在淘宝网(网店)上销售的、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襄安刘得宝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发现,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襄安刘得宝食品厂对产品的真实性提出异议。 经安徽省市场监督局验证,该批绿豆糕产品在淘宝网店经营者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美食美客食品店,在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包装上违法注明虚假生产日期进行销售。
(二)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多家自选商场亲仁支行销售的、广东省东莞市飞哥食品有限企业生产的被称为港式五香肉粽的,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检查机构是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六安市好又多连锁有限企业翠竹路店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检测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银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购物广场销售的黄花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检测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测研究院。
(三)湖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企业星沙店销售的、来自湖南长沙华创农产品贸易有限企业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六安市好又多连锁有限企业翠竹路店销售的精品香蕉,丁腈橡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检测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五)湖南省长沙黄兴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经营者:段冬炎)销售的四季豆,其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福建省福州诚达黎明百货富贵分企业销售的、来自福建欣源农业快速发展有限企业的包装韭菜ms,经福建省产品质检研究院检测发现镉(在cd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福建省福州诚达黎明百货的富贵分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经申请复验的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复验后,维持初验结论。
(二)1号店口留香食品专卖店(经营者为内蒙古口留香商贸有限企业)在1号店(网店)销售的、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怡碗粥食品有限责任企业生产的、山西大山食品有限责任企业生产的怡碗粥? 苦荞面粉经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企业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计算)不符合产品运行标准规定。 山西大山食品有限责任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经申请复验的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复验,维持初验结论。
四、食品添加剂的超范围限定采用问题
(一)湖北省武汉市中百仓储超市有限企业万科嘉园店销售的、武汉吴太百丰食品有限企业生产的被称为红豆粽子的糖精钠(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检测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上海长发购物中心有限企业浦江店销售的,浙江省杭州余杭益民食品有限企业生产的山楂卷(水果蛋糕类),防腐剂混合采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采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检测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质量指标达不到的问题
京东希亿食品专卖店(经营者为天津希亿食品有限企业)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河南省漯河市粮油食品有限企业生产的粗粮锅巴(油炸型膨化食品) (麻辣味),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企业检验,酸值(脂肪计) ( koh 河南省漯河市粮油食品有限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经申请复验的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验后,维持初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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