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银行吴忠分行2宗违法遭罚100万 杭州银行为股东”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6日 银保监会网站昨天发布的吴忠银保监局行政处罚新闻公布表(〕1号、2号、3号)显示,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嘴山银行”)吴忠支行将谨慎经营 根据违反发行承兑银行押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领域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吴忠银保监分局对其罚款共计100万元。
龙东战在担任石嘴山银行吴忠支行副行长(主办单位)期间,对该银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和违规偿还银行承兑汇票押金的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领域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吴忠银保监分局对其警告,处以9.5万元罚款。
赵锦丰担任石嘴山银行吴忠支行副行长,在代行行长职责期间,对该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发放贷款偿还银行承兑汇票押金的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领域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吴忠银保监分局对其警告,处以4.5万元罚款。
石嘴山银行前身是1987年成立的石嘴山市城市信用社,2009年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完成改名。
年年报显示,石嘴山银行大股东为国电财务有限企业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企业(简称“杭州银行”,600926.sh ),持股比例均为18.60%。
免责声明:凤凰报业网凤凰分类目录网致力于打造中国专业的网站分类目录平台,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