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信托 成信托业第三次风险排查要点”
加强房地产信托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是2019年监管“热词”,这股热度没有缓解的迹象。 记者了解到,继4月和8月两次风险排查之后,信托领域的2019年第三次风险排查正在进行中,预计将于下周完成。
“信托企业以2019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开始了新的全面风险调查工作。 此次风险调查分为机构自我检查和监管复核两个环节,应于年1月12日前完成。 一位信托领域人士表示,在此次审计中,房地产信托、政信信信托是审计的重点。 ”。 北京一家信托企业的管理者说。
该信托人表示,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其他具有期限错配或流动性错配特征的信托项目也将同样按照“贯通”基本重新判断。 融资类信托的排查以房地产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类别为重点,首先要排除项目融资者可能存在违约概率和资产损失程度的金融同业投资信托,这是银行资金、保险资金投资自主管理类信托可能形成的风险交叉感染。
作为住房企业融资重要渠道之一的信托领域监管力度加强。 2019年5月中旬,银保监会发布的《23号文》强调,不得向“四证”未尽事宜、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资质未尽、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提供融资。 2019年7月初,银保监会对部分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长过快、体量较大的信托企业展开了合同预警。 2019年8月,《64号文》宣布,信托业下半年要求保持房地产信托监管力度,遏制无序扩张等。
年初伊、房地产的金融调控政策也一点没有放松。 1月4日晚,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进银领域和保险业优质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不炒房”定位,严格落实房地产金融监管要求,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抑制居民杠杆率快速增长,房地产市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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