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子企业苏州违法无证施工 三个月两遭住建局处罚”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1日(记者张海蛟) 近日,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苏州悦顺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以下简称“苏州悦顺”)处以罚款20540元,因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据记者调查,苏州悦顺隶属于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中国”,股票代码: 03900.hk )旗下。
根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州悦顺违法事实如下。
苏州悦顺在苏地2019-wg-2号s1#楼工程项目建设中(面积: 1645平方米,合同价格: 158万元),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南通丰汇建设有限企业。 上述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故立案。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了上述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12月25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住建监罚字[2019]第182号。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统计,3个月内,苏州悦顺被苏州住建部门处罚2次。
据中国信贷报道,2019年10月14日,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苏州悦顺处以罚款30万元,其违法事实在开工施工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苏州悦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3条的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6条第6款的规定,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了上述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吴居建罚字[2019]第037号。
苏州悦顺成立于2019年5月24日。 其股东结构如下:上海弥盛置业有限企业持股75.00%,认缴出资187500万元的招商局房地产(苏州)有限企业持股25.00%,认缴出资62500万元。 上海弥盛置业有限企业是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企业的子公司。 招商局地产(苏州)有限企业为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招商蛇口”,股票代码: 001979 )的全资子公司招商蛇口持股100.00%。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企业官网显示,1995年1月,绿城在中国杭州成立。 2006年7月,绿城中国在香港联交所整体上市。 年6月,绿城中国引进九龙仓集团作为战术股东。 年12月,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企业与绿城中国签署了战术合作协议,现为绿城中国第一大股东。
相关法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采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第六款:不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未批准开工报告的,停止施工,限期修改,并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相关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确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建设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未经批准开工报告擅自施工的,责令修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可以停止施工,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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