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马鲜生三个月两遭宝安监管局处罚 销售不合格鲫鱼”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8日(记者张海蛟)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以下简称“宝安监管局”)通过深圳柜马网络科技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深圳柜马”)宝安区第二分企业抽检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宝安监管局对深圳箱马宝安区第二分企业进行了上述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11月19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鉴宝罚字[2019]安12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构成犯罪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商品价值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商品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并处商品价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第(一)项规定:生产经营病原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及危害人体健康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个月内,深圳箱马宝安区第二分企业被宝安监管局处罚两次。
根据国家信报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宝安监管局对深圳箱马宝安区第二分企业处以罚款5.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财产5.5万元,为食品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9月17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鉴宝罚字[2019]安52号。
深圳箱马宝安区第二分企业成立于年11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黄丽娜。 这家企业的总企业是深圳的盒马。
深圳箱马成立于年6月5日,隶属于箱马(香港)有限企业。 其股东结构如下:箱马(香港)有限企业100%出资,认购出资5000万美元。 这是自运营的生鲜服务企业品牌“盒马鲜生”成立以来,今年首次关门。
据报道,2019年6月,营业未满8个月的箱马鲜生昆山新城吾悦广场店宣布停业。
对此,箱马鲜生首席执行官侯毅向媒体表示:“箱马关店了。 从精细化运营的角度来说,这家店不符合要求,我们关闭了。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开店。 从今年年初到现在,我们将开40多家店,9月底店铺数量将达到200家。 今年,我们将分解几家价格管理良好的公司。 那些环节做得很好。 那些环节做得不好。 削着不该花的钱,做着高级的接地气。 ”。
免责声明:凤凰报业网凤凰分类目录网致力于打造中国专业的网站分类目录平台,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