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花费高速发展 网上买买买安全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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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双11”电商得到了极大的促进,12月12日的购物节火爆销售,拉近了供需对接,凸显了市场强大的活力。 互联网成本迅速增加,导致产品虚假传播、客户隐私泄露等问题。 比较这些新问题如何实现比较有效的监管? 将来是否需要采取这些措施来减轻客户的烦恼,进一步挖掘降低互联网成本的可能性?
新闻网新闻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络购物客户规模达到6.39亿,比年末增加2871万,占读者总数的74.8%。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年网络零售额90065亿元,比上年增长23.9%。 在网络费用迅速发展的今天,出现了那些新的现象吗? 对于网购中的新问题,监管跟上了吗?
790万瓶以上
“双11”期间消协收集费钱的维权类新闻
虽然退货已经发送了,但是退款晚了。 杨先生在一家网店买了显示器,收到后发现功能无望,提出退货解决。 完成退货三天后,杨先生还没有收到退款,于是我咨询了EC平台客服,得知平台将1930元退给了网店。
杨先生联系网店要求退款,但是网店总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 杨先生无奈地投诉“电子商务需要纠纷调解平台”,终于得到了退款。
杨先生的经历不是个案。 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网络购物投诉168.20万件,比上年增长126.2%。 根据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客户体验与投诉监控报告》,退款、退货等问题是全国网络费用投诉的热点。 特别是6月、11月、12月,受EC平台“618”、“双11”12月12日营销活动的影响,顾客退款难、退货难等投诉明显增加。
商业大数据监控第一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显示,今年11月1日至11日,全国网络零售额超过8700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26.7%。 并且,今年“双11”期间,中国客户协会共收集相关费用维权类新闻790万条以上,主要涉及产品质量问题、预售、退货霸王条款、价格套套和促销陷阱、新闻骚扰等方面。
“社区电子商务、小程序、网红直播销售等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发生故障的概率相对较高,各种EC平台的规范化管理有望进一步提高。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院院长李鸣涛认为,新业态、新模式给互联网维权事业带来了新挑战。 特别是今年,直播带货在“双11”全面火爆,成为各大电商的积分营销板块。 但是,网上的红带商品是“翻车”,引起了对直播虚假推广、质量问题、售后服务跟不上、数据造假等问题的质疑。
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设立了“电子商务纠纷处理”专章,制定中的《顾客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拟细化网络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院长荆林波说:“未来应该制定电子商务法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其可操作性。 另外,还将发挥中消协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网络交易运营商的治理等”。
68.3%
广告问题被网购的投诉所占据
“看到标题觉得是科普文案,点击开始销售产品。 ”。 北京的客人仇先生看到了一份复印件,消除了腿部水肿,买了那双推荐的瘦腿袜。 “是在外国工厂加工的医学级产品,398元一双,买回来和普通的高弹袜没什么两样。 向平台投诉这个公众号虚假推广,也没有回应。 ”。
现在网上有点虚假广告花样百出:一些虚假广告利用微信公共平台推广,利用WeChat的朋友圈熟人传递的信任度扩大受众。 在视频平台直播中插播的论坛、论坛等平台上推荐攻略。 在口碑手机的应用上发布评价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这些虚假广告夹杂在新闻与广告之间的模糊地带,一方面可以逃避预审义务,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摆脱执法机构的监管。 这些主体是分散的、隐蔽性强的虚假广告,挑战了监管部门的管理能力。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计,年,网购费用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虚假广告、假冒伪劣商品、质量不合格、经营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等方面。 其中,广告问题最严重,达到112.96万件,占网购投诉量的68.3%,比去年同期增长389.7%。
爆炸性的网络直播销售也带来了虚假推广问题。 中国顾客协会今年11月1日至15日对“双11”相关花费的维权情况进行了网络大数据民意调查。 其间,促销推广负面新闻共收集13.79万件,主要涉及拿直播商品欺骗客户、商家推广与实际不符、欺诈、有价物等问题。 专家表示,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直播销售归根到底是变相广告的代言人,必须遵守广告法的规范。
对比网购资费投诉热点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网剑行动,全年全系统共查处网上检测网站(网店) 241万次,网络违法事件4.5万起。 另外,EC平台正在探索使用数字技术提高案件的响应效率。 年,阿里巴巴累计推送超过5万元刑点涉案线索1634条,协助逮捕涉案嫌疑人1953人。 执法机构、企业品牌方、平台、顾客紧密联动,形成“假共治体系”。
58.75%
遭遇个人新闻行为的读者比例
网络购物便利了个人生活,网购平台和商家滥用个人新闻授权和隐私数据的问题呈增长趋势。
日前发布的《2019读者网络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活动总报告》显示,近一年来,58.75%的读者在日常生活中遭遇了侵害个人新闻的行为,其中个人新闻泄露达到85.36%。 37.4%的读者认为,网络个人新闻的泄露“非常多”和“比较多”。 超过50%的互联网安全员工认为,app不应该普遍收集身份证号码、聊天记录、短信复印件、地址等客户新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互联网企业及其app收集的新闻与提供的服务没有关联。 一些公司采用个人新闻超出了顾客的授权范围。 进行商业宣传、大数据“杀熟”,向其他公司提供未经授权的个人新闻,用于电话营销,被犯罪分子用于网络诈骗。
今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中央网信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app安全认证工作的公告》,app安全认证开始实施。 目前正在修订的国家标准gb/t 35273《新闻安全技术 个人新闻安全规范》,是10月24日更新的意见征稿,旨在改善服务质量、提高个人新闻主体体验、开发新产品、提高安全性。
李鸣涛认为,个人数据的立法也应加强。 我国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都建议在比较个人新闻收集、采纳等相关保护条款的基础上,比较个人新闻保护进行专项立法,从个人数据的权利认定、收益权解决等方面系统地保护个人新闻。 (记者 林丽鸾数据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闻网络联络新闻中心、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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