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起诉天猫如何回事?三家电商“围攻”天猫 双十一销售节背后的大战”
中国小康网报11月6日综合报道昨天,格兰市官方微博宣布,2019年10月28日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天猫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相关问题提起诉讼,于11月4日被受理。
资料来源:格兰德官方微博
三家电商“包围”天猫
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表的案件管辖权异议裁定书,将京东起诉天猫的“二选一”诉讼置于公众视野。
根据该裁定书,提起诉讼的原告为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企业和北京京东叁百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京东),被告为浙江天猫互联网有限企业、浙江天猫技术有限企业、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天猫)。
根据相关诉讼资料,今年9月中旬,京东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请,通知唯品会,要求其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参加诉讼。 9月26日,唯品会和拼多又于同一天向北京高院提交申请,要求其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参加诉讼。
在民事诉讼中,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原被告双方争论的诉讼目标没有独立的需求,但破案后可能与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参加已经开始的诉讼进行诉讼。
据信息整理,唯品会、众多申请参加诉讼的理由完全相同,语言表达基本一致。 唯品会、拼多认为,两家企业也是天猫重要的同业竞争对手,同样在相关市场也受到“二选一”的影响,因此“东猫事件”的解决结果与两家企业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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