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也可以租到高价房? 租客需观察这类租房风险”
高价出租低价出租,一次性征收出租人半年或一年的租金,然后逃跑
租房诈骗转化为“围捕”,西北部分城市成为新目标
甘肃消协警告要警惕“高进低出”的寻租风险。
据本报报道,“/h/”(记者康力)采取“高进低出”的手段,抓住受害者贪图便宜的心理,形式上是“赔本买卖”,实际上是寻租诈骗。 本来在房屋租赁行业就已经过了“季”,最近西北城市有“复活”,租赁诈骗者辗转“包围”的动向。 对此,甘肃省顾客协会日前警告称,这种“高进低出”的状况,对房东和租客来说有很大风险。
据甘肃消协介绍,近期,甘肃物业管理企业高价出租,每月向房东支付房租,将房租低价租给出租人,一次性征收半年或一年房租,但征收的房租没有第三方监管。 因为这个风险很大。
分解者称,综合几年前东部一、二线城市发生的租房诈骗案件,这类诈骗案件由非法中介从房主或正规中介处短期租赁房屋,然后伪造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委托书等证明材料,成为房主。 由于其出租房屋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受害者容易陷入陷阱。 这样,不法分子可以通过向出租人支付短期房租和押金,采取出租人支付年租金和高额押金逃跑的方法实施诈骗。
对比这种诈骗频发的现象,国内多个一二线城市加强了对住房中介的市场监管,加大了对非法住房中介的打击力度。 另外,稍微正规一点的房地产中介企业也加强了内部管理,堵住了一些房地产商违规操作的空间。
“现在,一些非法房屋中介开始向西部转移。 ”。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些非法中介熟悉房屋租赁业务,掌握租赁双方的心理,通过qq群、微信群、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方式传递房屋租赁新闻,“瞄准”了部分小区的房地产企业,一户一户的“扫楼”的
甘肃消协特别是在向房屋租赁公司和经纪机构支付房屋租金时,选择尽量短期支付房租(如按月或季度支付),观察不要一次性支付大额房租,以免无法正常经营时损害较大利润。 另外,在租赁过程中,要及时掌握周边租赁房屋市场的价格,警惕租赁公司和证券公司“高入低出”带来的租赁风险。 签订租赁合同,尽可能不使用采用非示范副本的租赁合同。
据采访,目前兰州市住建局正在开展专项行动,治理房地产中介市场混乱,坚决打击虚假推广、散布谣言、非法集资、黑涉恶等“黑中介”行为。 通过媒体曝光、行政处罚、暂停网络签名、并入“信用兰州”等联合惩戒措施,依法认真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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