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立法划定生物技术快速发展边界 提升生物安全能力建设”
近年来,随着基因技术的应用、外来物种入侵、生物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等行业相关问题的出现,生物安全和立法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10日召开的生物安全法立法座谈会,中国制定了体现中国特色、反映新时期要求的生物安全基本法,用法律划定生物技术快速发展的边界,保障和促进生物技术的健康快速发展。
资料显示,生物安全法是国家为防范现代生物技术的生态风险而制定或同意(环境)的法律的总称。 目前,世界各国对生物技术的应用、转基因生物体商品化活动的法律规制已经成为惯例。
业内专家表示,为了维护国家利益,更有效地实施生物安全管理,需要健全生物安全法规体系。 国家政策、国内实践和国外立法经验,为健全我国生物安全法规体系提供了充分的基础。 迄今为止,在我国缺乏综合生物安全法的背景下,生物科学研究和商业化难以贯彻全过程管理,也难以在生物安全管理全行业大体、慎重、迅速地发展风险防范。
相关人士指出,应从国家安全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生物安全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立法建立生物安全行业基础性制度,强调风险防范,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生物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
上述人士表示,目前的生物技术高速发展,大大提高了生物医学水平,提高了生命质量,扩大了人类对自我和自然界的认识。 通过立法,吸引和规范人类生物技术的研究应用,促进生物技术的快速健康和快速发展,防止和减少可能发生的危害和损失。 以通过立法建立比较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充分动员各方力量,确定各方责任,建立严密的国家生物安全体系的法律制度形式,固定鼓励自主创新的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保障生物安全基础设施的先进完善,提高国家生物安全能力建设。
并通过严格的法律责任,依法确定职务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权力和责任有机统一,推进法律的可操作、可实施性。 (记者梁倩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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