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电信诈骗增加七成 部分案件涉口罩等医疗物资”
7月26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报道,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诈骗犯罪58101人,比去年同期上升35%。 其中,起诉利用电信互联网手段实施的诈骗犯罪32463人,比上年上升77.1%。
据最高检查,特别是在干扰疫情防控的犯罪中,诈骗犯罪频发,检察机关起诉诈骗犯罪的人数占干扰疫情防控犯罪人数的43.4%。 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比较指导,目前公布的10次疫情防控典型案例中,涉及诈骗罪的共有9例。
最高检3月12日公布的第五个典型例子是利用疫情进行诈骗犯罪。 其中包括假冒“回国富豪”购买“3m”口罩的颜姓诈骗案,以及微信发放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口罩实物图等虚假“证件”的陈某冒充诈骗案、任课老师发布虚假培训通知骗取培训金的李某
“从上半年检察机关的案件情况来看,涉及诈骗犯罪的名目很多。 包括疫情诈骗、“委托医疗”诈骗、“保健品”诈骗、“招生中介”诈骗、“套现贷款”诈骗、国家助学贷款诈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等,都在重演“陈新”。 ”。 首席检查相关负责人介绍。
电信诈骗为什么没有被禁止,反而愈演愈烈? 个人新闻泄露越来越严重,电信诈骗的利益被高等报告,这是越来越多的人迷失在犯罪道路上的主要原因。 另外,由于数据分散等原因,欺诈对策有很多难点。
近年来,诈骗犯罪企业化、专业化、职业化特征明显。 检察院处理的诈骗犯罪案件中,近7成是共同犯罪,犯罪组织的形式从“简单的集团”变为“企业化”。 成立专业企业,租用高级写字楼,设立多个部门或岗位,利用合法的网络平台推广、招聘,对招聘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使用公司运营模式进行管理,穿着“合法外衣”,困惑性更强
从非法获取和提供市民个人新闻出发,通过制造和销售“模拟基站”设备、短信群发器、虚假网络平台的传播和维护,甚至通过购买他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黑卡”,实现市民个人 支持新闻网络犯罪活动,破坏计算机新闻系统,掩盖犯罪所得等相关犯罪,有可能形成以网络诈骗为核心的“犯罪”。
以常见的虚假贷款诈骗为例,犯罪分子首先从黑灰产业链集团获取大量客户资料,筛选潜在受害者,一般招募有缺陷、需要钱的人,然后通过电话添加社会交流账号,使受害者落入圈套。
在大数据和各种新技术的辅助下,电信诈骗已经可以“按需定制”。 根据最高法去年11月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近20%的网络诈骗案件是在获得公民个人新闻后进行的诈骗。
“商家非法收集或销售个人新闻,在法律上并未质疑其属于侵权性质,但屡禁不止。 其背后,是个人-经营者-监督管理者三者之间的利益不平衡”。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高同武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在快速发展的移动互联产业中,现行立法体系无法与时俱进,缺乏可操作性,在许多行业,个人新闻非法获取和买卖迅速发展成黑色产业链,个人新闻非法泄露和转卖的违法价格过低,缺乏法律威慑力 个人新闻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因此其保护应该上升到公共安全的层面进行立法规制。 (陶凤王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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