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证券3宗违规遭证监会责令改正 故意规避监管要求”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日 中国证监会网站6月30日发布决定,要求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纠正措施。 经调查,中国证监会发现,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和证券”)开展债券交易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故意规避监管要求,年7月,企业定向资源管理产品出现当日实质性兑付风险3500万元“ 同日,企业投资区产品汇鑫293号从东海证券购买等量的“17永泰能源mtn002”,净价85.86元,风控部门未监测。 二是业务岗位比较不有效隔离,资源管理5份,开展资产管理、投资业务,人员混合处理事务,业务关键岗位混淆操作。 三是新闻系统建设不完善,企业交易监控系统不覆盖投资业务,理财交易系统缺乏风控审批和交易等功能,价格偏差等一些核心风控指标依赖人工监控,以及系统间的交易数据留存
上述情况包括《证券企业监管条例》第27条、《证券企业内部控制指引》第16条、《证券企业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3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有理财业务管理办法》第5条、第59条、《中国人民银行 证监会》 保监会《规范债市参与人关于债券交易的通知》(银发〔〕302号)第二条等规定,企业内控合规管理存在较大缺陷,问题很多,特别是资管、投顾业务混合办公,没有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防止资管、投顾产品间交易, 根据《证券企业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现责令修改万和证券。 万和证券必须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完善内部管理,提高防风水平。
2002年1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海口市财政办公用品服务企业、成都市财盛资产管理中心联合组建的万和证券经纪有限企业在海南省海口市注册成立,年7月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变更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企业。 法定代表人朱治,企业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等。 从年到年经过多次增资,由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企业、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企业、深业集团有限企业、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企业、深圳远富海十号投资公司(有限合伙)、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企业及海口市金融控股公司等国有企业控股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企业目前是第一大股东,持股79.38%。
《证券企业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证券企业必须遵循审慎经营的大致情况,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 证券企业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与他人合资、共同经营管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分支机构、委托他人经营管理。
《证券企业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经营管理混乱、设立账外账户或不执行监管决定、违法违规的证券企业,限期改正。 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二)对证券企业及其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内分支机构负责人给予谴责(三)责令处分相关负责人,报告结果(四)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五)全面审计; 证券企业被暂停业务,限期取消国内分支机构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置顾客,解决未决业务。 对证券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合规负责人依法履行制止和报告职责的,免除责任。
《证券企业内部控制指引》第十六条规定:证券企业第一业务部门之间应当建立健全隔离墙制度,确保经纪、自营、受托投资管理、投资银行、研究咨询等业务相对独立。 计算机部门、财务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和业务部门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资金清算人员不得由计算机部门人员和交易部门人员兼任。
《证券企业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应当涵盖所有业务,各部门、各分公司、各阶层的子企业和全体员工应当串通决定、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有理财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有理财业务,实行集中运营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将私有理财业务与企业其他业务分开管理,控制敏感新闻的不当流动和招聘。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理财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私募理财业务与其他业务在场所、人员、账户、资金、新闻等方面分离,由不同投资经理管理的理财计划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 必须控制敏感新闻的非法流动和采用,切实防止内幕交易、未公开新闻交易、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免责声明:凤凰报业网凤凰分类目录网致力于打造中国专业的网站分类目录平台,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