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失业保险“扩围”点赞 为做好保民生从业提供了有力支撑”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者的范围是对传统制度的细化和完善,为做好民生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自愿退休人员失业,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农民工参保不到一年就失业,可以申请临时生活补助……日前,人社部、财政部印发通知,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对此,社会各界提出了积极的评价:面对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失业保险真正起到了夯实民生基础的作用。
但是,也有人对这次政策的扩大提出质疑。 逐步扩大保障范围会影响其他参与者的权益吗?
对此,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失业保险扩大了保障范围,是对传统制度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这项政策的受益者主要是两类人,即自愿退休的失业者和农民工。 长期以来,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自愿离职不符合领取条件,只有“不按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有领取资格。 这项规定的初衷是防止欺诈行为的发生。 但是,现实中,许多自愿离职的人也被动离职。 在他们在职期间,个人和公司会按时付款。 很难将这部分人排除在保障范围之外,逐一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困难群体的生活基本功能。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月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有200多万人,不到所有失业人员的25%。
对农民工群体来说,保险费期满一年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规定,在实践中往往得不到“地气”。 农民工群体自身就业流动性高,特别是在一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建设周期可能只有几个月,领取养老金的“门槛”对部分参保农民工来说很苛刻,部分用工单位还可以以此为借口拒绝农民工缴费,无形中最需要保障的群体,
其次,核算大账,我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能力强,可以确保各项待遇按时全额发放。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近2.1亿人,失业保险基金累计存4625亿元,“家底”还很充裕。 加之目前国内许多省份已经建立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制度——部分市、州失业保险基金未被采用的,可以申请调剂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还将给予补贴。 因此,失业保险扩大了保障范围,不影响其他投保人的权益。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 经济快速发展和新旧矛盾交织,公司特别是民营公司、中小微型公司经营困难突出。 以人工智能为主的新技术革命已经影响了劳动力市场,给一些制造业岗位带来了“替代”效应,就业压力明显增大。 在此背景下,失业保险及时扩大保障范围,不仅体现了中国的制度特征,也为确保民生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我们不仅要赞扬扩大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还要以此为契机推进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加快修改相关条例。
――拧紧“安全阀”,及时扩大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 目前,我国失业保险范围相对狭窄,失业风险相对较高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尚未完全纳入保障范畴,未来将进一步发挥其“兜底担保”的作用,利用大数据等手段遏制诈骗行为,提高基金安全性,并
——搞好“减震器”,失业保险在稳定就业、预防失业方面的作用。 无论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时实施“一弛三补”政策,还是在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中采取应急保障措施支持再就业,失业保险都为就业形势的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这些实践表明,失业保险正在从被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转向积极促进就业、预防失业。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接受失业保险费率调整、稳定重返岗位等作为就业政策调控工具,充分证明失业保险对稳定就业、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有很大作用。 (李心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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