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前北京市公积金未正常还贷暂不计逾期”
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新冠妥善应对肺炎疫情逐步支持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公司和缴纳个体提供了阶段性支持政策。 《通知》确定,截至年6月30日,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不逾期。 公司申请拖欠公积金不影响员工申请公积金贷款。
“政策的适用范围,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难以经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公司。 是第二医务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向职工缴纳隔离或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疫情防控阶段性政策,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对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公司,《通知》确定,公司可以按规定申请,在6月30日前缴存住房公积金,宽限期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方法有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办理、邮寄申请材料到所属管理部、所属管理部柜台现场办理3种,管理中心的审批由公司现场审查调整为疫情结束后的复核。
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通知》未逾期解决,未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对已经提交的进行调整。 借款人可以自行电话提供本人身份新闻和受疫情影响的具体事由,确认情况属实的,无视逾期,与借款人协商后续还款安排。 (记者 赵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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