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司用工乱象应休矣 妥善保护网络公司及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一些网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方向调整、市场变化、资金链断裂时,一旦面临自身快速发展和员工需求的选择问题,往往会忽视员工实现自身价值的需求。 如何及时制定规章和法律文件,妥善保护互联网公司和平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给予必要的劳动保障,已成为迫切的业务。
反映了近期一家互联网企业的前员工在网上遭到暴力裁员,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 对此,该网络企业回应称:“确实存在简单粗暴、不近人情的行为。” 目前,当事人已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赔偿61万余元。
一起看起来像个别裁员,引起人们的共鸣,是因为就业事关所有身体,很多人在这件事中多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现实情况是,网络领域收入相对较高,但也伴随着员工加班普遍、超时员工多、员工压力大、维权渠道少等困境。 很多工作者担心自己会遭遇“中年危机”、突然重病、暴力裁员等,也担心同样的待遇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回到事情本身,公司正常裁员无可厚非,但法律不允许任性裁员。 《劳动法》规定,符合裁员条件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需要事先书面通知劳动者,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暂且不说员工被辞退在法律上是否合理,从理论上讲,互联网企业面对重病员工的正常需求所表现出的粗暴态度,确实有不妥当的地方。
这几年,我国的网络公司发展很快,但一点点的公司也没有相应地建立起相应的责任能力。 特别是随着网络领域从去年的快速发展期转移到快速发展调整期,一些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定向调整、市场变化、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下,面对自身快速发展和员工需求的选择问题,往往会忽视员工实现自身价值的需求。 今年年初,关于程序员“996雇员制”的争论爆发,反映出一些网络领域目前发展迅速的瓶颈。 调查表明,近年来网络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出种类多、数量多的优势。
为什么争论很多? 也许必须从网络公司的优势开始。 由于网络公司的员工主要从事以智力劳动为中心的生产活动,网络公司在员工形式上具有时间短、生产不可替代等优势,与以前流传下来的体力劳动相比,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更难以定义。
更重要的是,员工越来越难以与网络公司平等地谈论资本维持。 一个用人单位在雇主支配权方面“一言九鼎”,劳动者几乎没有发言权。 网络经济模式下的年轻员工关注薪酬的提高、职位的晋升、事业的快速发展,容易忽视非法就业的风险。 即使是有维权意识的员工,从很大程度上来说也是“没有勇气生气”。 因为现实中劳动者维权价格过高,很难凭借一己之力与这么大的企业、严格的hr、法务队伍相抗衡。 另外,为了避免解除高额违法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网络公司经常采取拖延诉讼和注销等方法消极应对,致使劳动者难以个人实现诉讼目的。
迫于舆论的压力,相关公司终于应对了这次裁员事件。 但是,并非每个被解雇的员工都能如此关注“幸运”。 此外,员工不应当愿意曝光在新媒体上维护自己的正当劳动权益。 从某种意义上说,互联网公司的劳动争议表明目前的劳动用工管理在就业新形态等方面存在一些法律空的对白和监管漏洞。 如何及时制定规章或法律文件,妥善保护网络公司及平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给予必要的劳动保障,及时为网络公司的雇佣监管和执法提供依据,已经成为急需的员工。
当然,很多网络公司也需要注意。 不仅是现在的好处,还应该放置更长远的观点。 公司和员工不是纯粹的雇佣关系,而是合作关系,是相互依存和生存关系。 只有把员工视为宝贵的资本,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切实维护他们的健康,快速发展权益,这样的公司才能走得更远。
(本栏目的话题是今天的头条提供大数据观察支持)
免责声明:凤凰报业网凤凰分类目录网致力于打造中国专业的网站分类目录平台,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