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企业申请被法院受理 破产重整助上市企业获新生”
今年以来,*st盐湖、*st巨型等14家上市公司申请破产重整。 其中,7家企业的破产重整申请被法院受理,破产重整在资本市场成为话题。
业内人士认为,应建立常态化的市场退出和公司救助机制,加强僵尸公司处置,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较为有效的资源有效流动。 将来要减少重整申请的前置条件,使公司通过重整尽快走出困境,保障债权人、股东、员工等各方面的权益。
债务压力增大
许多申请重整的企业是盲目扩张的结果,有些企业是大股东风险传导造成的。 在上述14家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的企业中,也有以前的明星企业。
ST盐湖重组的导火索是企业和格尔木泰山实业有限企业负债不足500万元。 泰山实业以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清偿能力不足为由,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企业再造。 ST盐湖的年销售额接近180亿元。 昔日的“巨无霸”因欠下不到500万元的债务而难以倒下,企业面临的困境昭然若揭。 目前*st盐湖重整的几个事项已被法院受理。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破产法和公司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许多上市公司申请重整不是本职工作的问题,而是受制于资金链、现金流和外部环境。 长期从事破产重整的律师王利(化名)坦率地表示,申请破产重整的上市公司面临的债务压力比以往更大。 一家公司年轻时有融资便利,盲目扩张的问题。 在去杠杆的背景下,公司偿债能力不足的问题凸显出来。 “一些上市公司是因为大股东陷入债务危机。 大股东一旦发生债务危机,债权人认为上市公司也可能有问题,风险得到了传达。 ”。
破产重整事件有上升的趋势。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年全国法院新公司破产申请审查、破产案件5666起。 其中,重整案件1042件,所占比例为18.4%,比上年上升85.2%。 年全国法院新收到公司破产申请审查、破产案件9542件。 其中,改案为1775件,占18.6%,比上年上升70.3%。
“破产法的救济价值逐渐被人们所认知”李曙光说,对进入结构性调整阶段的企业来说,破产重整是处理困境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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