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账号被他人“抢注商标” 国家知识产权局:罚款将有规可依”
苦心经营多年的新媒体账户被他人注册为商标,近日,多家b网站(哔哩哔哩)的视频博主遇到了“商标抢注”的难题。
8月3日,“有人叫我把22年的名字改名为我! 我怎么维权的! 》的网络视频在b网站上引起网民的关注,视频发布者“敬汉卿”有532.4万“粉丝”,但某企业的“敬汉卿”三个字已经在该企业注册商标,敬汉卿本人不能采用这个名字
在敬汉卿收到的《侵权通知书》中,对方强调,如果敬汉卿不改名,他们将委托律师在各大视频平台扣押敬汉卿相关账户。 据此,商标权人的“镜湖区知桥电子销售产品部”于年成立。 成立不到一个月,知桥企业申请了三个不同的商标。 之后,基本上每个月申请几个完全不同的商标。 截至2019年7月3日,该公司申请了103个商标注册,除敬汉卿外,知名网红的id也在该企业注册了商标。 例如,搞笑的辣哥哥、农人女孩等。
对于商标恶意抢注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高度重视。 条司长宋建华介绍,为进一步管制恶意申请和囤积注册行为,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营造良好的经营者环境,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规定恶意申请、囤积注册
介绍说,编纂后的《商标法》加强了对恶意注册的打击力度,加强了商标的采用义务,规定“不以采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被驳回”,并对恶意注册、恶意诉讼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这些都将对规制的抢夺行为产生积极的影响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落实本次《商标法》的最新编纂,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制定了部门规章《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若干规定》副本包括修改后的《商标法》第4条的具体适用情况和考虑事项,以及对恶意注册的警告、罚款适用情况和罚款幅度的确定。
记者查阅该规定后表示,“将仿照相关公众熟悉的商标申请商标注册,以攀附他人的商誉。 先申请他人注册已经采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非法获得他人商誉。 无论是否知道其他先取特权的存在,与此相同,反复申请先注册相似商标的商标注册,在具有明显不正当目的的短时间内大量申请商标注册,明显超过了合理限度。 申请商标注册没有实际的采用意图,商品和服务没有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实际需要”等行为,被认定为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按照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解决。 “取得商标注册的,是通过商标法第44条记载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并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 ”
此外,本规定还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和监督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未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被采用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撤销申请,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 ”。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后续将在依法修改文案和意见反馈情况后尽快公布,切实提交《商标法》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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