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生全资子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被罚没91.04亿元”
本报讯(记者 张鑫) 6月17日接到法院《行政裁定书》,要求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企业没收非法所得18.92亿元,用于冻干人狂犬病疫苗( vero 细胞)
6月17日晚,*st长生宣布,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企业收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书》( 2019吉 0193行审 6号)。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允许强制执行,要求执法者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对被执法者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企业的吉食药监药行处罚【】17号行政处罚决定第二项的“违法所得18.92亿元,用于冻干人的狂犬病疫苗( vero 细胞)的商品价格。
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介绍,该行政处罚于年10月16日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 上述两个职能部门依法对长春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长春生企业”)非法生产狂犬病疫苗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处罚金91亿元。
年7月5日,根据通报提供的线索,国家药监局对吉林省局和长春长生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 还查明了该企业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伪造等违法行为。 随后,上市公司长生生物公告实施其他风险预警,企业股简称由“长生生物”改为“st长生”。
据北报记者介绍,除了上述职能部门对长生生物的处罚外,证监会还决定对长生生物处以60万元罚款的顶级处罚。 然后,*st长生因触及深交所相关规定,成为a股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第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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