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期货违规遭证监局责令改正 主办券商为申万宏源”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5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近日发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督局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书(〔〕121号)显示,广州期货股份有限企业(简称“广州期货”,870367.sz )风险管理子公司的广期资
上述行为反映了广州期货不及子公司的风险管理,违反了《期货企业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51条的规定。 根据《期货企业监管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广州期货采取责令修改的行政监管措施。 广东监管局要求广州期货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广东监管局将根据情况对你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检查。
中国经济网记者介绍,广州期货年1月挂牌新三板,资本金5.5亿元,主持证券公司为申万宏源。 经营范围包括商品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等。 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43.38%。 广期资本设立于年3月30日,注册资本1亿元。 经营项目包括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国内贸易、财务咨询等。 广州期货全资子公司。
相关规定:
《期货企业监管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期货企业健全、持续完整地覆盖国内外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其业务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串通决策、执行、监管、反馈等各个环节,实现风险管理的全覆盖,
《期货企业监管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期货企业及其子公司、期货企业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其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发布警告函等监管措施,
以下是原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书
〔〕第121号
对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调查显示,你的企业风险管理子公司广期资本管理(深圳)有限企业于2019年1月15日设立的场内铜期权项目未设置警戒线,未遵循明确的止损线,最终出现亏损。 上述行为反映出你的企业疏于子公司的风险管理,违反了《期货企业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51条的规定。
根据《期货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企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你的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加强子公司的管理。
你的企业必须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天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根据情况对你的企业整改情况组织检查。
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券监督局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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