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兼职日进斗金? 看似“馅饼”实为陷阱 法官:要抵制诱惑不贪小利”
最近,网上很多“刷单兼职”平台主张“可以通过手机兼职赚钱,在家赚钱”“不分时间地点”,看起来很诱惑,就是这样的“天上掉馅饼” 法官暗示,其背后存在欺诈犯罪陷阱,已有多人受骗,找工作要慎重。
刷子单体是违法行为,很多不法分子设下陷阱,实际上是瞄准“擦一只手”口袋里的钱。 其常用手段是利用事前垫款、事后结算方法骗取垫款,即收取本金和押金类的诈骗。 不法分子用一些app援助刷单赚钱需要垫付本金,或者加盟刷单团队需要收取押金,所以要求受害者向其银行账户汇款,收到钱后立即删除受害者的联系方式去玩。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法庭法官助理孙文介绍说,法院审理的“兼职刷”诈骗案件中,常见的犯罪手段还包括扫描二维码支付型诈骗。 不法分子以淘宝店铺刷单的名义提供操作流程,约定不需要受害者支付,支付页面有公司支付选项,输入支付密码后,通过邮件验证拦截支付,降低受害者的警惕感,然后,进入所谓“ 事实上,受害者输入支付密码后会被付钱,然后由于订单异常或操作错误等原因,会要求受害者按照程序申请退款,出示二维码来取走受害者的钱。
另外,“兼职刷”诈骗案还有无担保贷款分期购物型诈骗。 如果不法分子以打工给高额工资为由诱惑受害者,说有必要通过虚假交易增加手机营业厅业务员的业绩,不需要受害者的押金。 行为人支付首付,以订单完成后立即销售收据为由,欺骗受害者到手机店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手机。
“这些例子的共同点是,不法分子为了获得信任,一般都会“甜蜜”受害者,第一票完成后,正常支付报酬,受害者就会觉得轻松有利,放下警惕进入对方的圈套。 ”。 孙文说。 另外,刷诈骗之类的犯罪多以企业名义实施,行为人有专业的途径和话术,对象大多与大学生相比,利用这个群体的兼职赚钱心理迫在眉睫,防止意识差的优势很重要。 而且,这类犯罪大多在电信、互联网上实施,隐蔽性强,难以侦查。
目前,刷单类诈骗是各级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事业的关键。 据了解,近年来网络诈骗在诈骗案件中所占比例逐年上升。 根据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的相关统计数据,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中,有五分之一以上被判处五年以上刑期。
诈骗集团五花八门,面对不断改造的诈骗方法,法官提醒求职者要抵制诱惑,不要贪图小利。 如果遇到陌生的二维码、未知的网站、链接,不容易打开。 请密切注意所有财产的支付请求。 馅饼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募集方主张的收入和劳动支付不对的,要警惕。 或者打工,要注意企业是否有相关资格,弄清楚所从事工作的复印件,不要走上错误的道路。 遇到购物诈骗陷阱,应当保存交易支付证明等证据,及时报警,掌握黄金损失期。 (记者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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