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皇冠店家商标投诉150多次 法院要求行为人立即停止”
抢劫皇冠店商标“报复性”150多次遭遇法院禁令
“逆向行为保全”有助于企业对抗恶意投诉
□本报记者张维
以维护知识产权为名义进行恶意投诉,获取非法利益,是许多恶意投诉人惯用的手段。
最近,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在收到相关申请之日,立即发布了“禁止投诉、立即生效”的禁令。 这项特殊禁令在业界被称为“反向行为保全”,因其不同于一般的行为保全而受到广泛关注。
余杭区法院承办此案的法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恶意投诉严重破坏电商市场竞争生态,商家除主动投诉外,还可以利用逆向行为保全的方法寻求司法救助,被动主动出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家里的标志被抢了
经常受到投诉,损失很大
“这个标志的衣服,我已经卖了两年多了,没想到商标会被夺走。 我被投诉了好几次。 ”。 在采访中,何先生说:“我很惊讶我自制的标志居然是别人的商标! ”表示愤慨。
何先生是淘宝店主,4年苦心经营为她赢得皇冠级信誉,店铺好评率达到99.59%。 为了使自己的商品更具可视性,从去年9月开始,小的在自己店里的衣服上多采用“kelifan”的标识,店名也与“kelifan”的标识相连。
在淘宝官方近年举办的营销活动中,何先生的网店以“kelifan”的名义参与商品宣传,销售额超过数千万元,“kelifan”的标志影响巨大。
今年复职后不久,何先生的店铺在4月初频繁受到邱先生的投诉(最多10次)。 在信息的表达过程中,邱为什么要以20万元的价格购买“kelifan”的商标,他提出“谈妥后自然会全部撤销”。 一开始,何先生不想花很多时间、精力和财力来应对邱先生的抱怨,所以决定花钱“买了100美元”,但希望价格有所松动。 结果,两个人没能谈妥。
此后,小何店铺收到邱某“报复性”投诉,此次投诉链接达140多个。
“我的小店刚刚重新开始工作,为了制作新的服装产品投入了很多人才和物资。 现在,由于对方的恶意投诉,热销商品链接被删除,不仅面临店铺流量下降、销售额下降等较大风险,而且无法参与淘宝平台即将到来的天猫618等促销活动。 ”对此,小为什么着急呢?
4月21日,她向余杭区法院申请保全投诉前行为,要求邱某立即裁定停止对该店铺的恶意投诉。
余杭区法院受理此案后,查阅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结果显示,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邱某申请了38件商标。 发现大部分与在淘宝网销售服装类商品的店铺名称相同或相似,这些店铺为皇冠等级。
法院认为邱抢夺对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通过恶意投诉侵害他人先采用的合法权益,通过“商标转让”等方法谋取非法利益。
“现在正是全面恢复企业活动开工的时期,对许多电子商务业者和公司来说,如果不能及时止损,必将雪上加霜。”余杭区法院经过审查,认为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将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补偿的损害,而且这种损害
于是,在接到申请当天,余杭区法院迅速做出裁定:邱某立即停止投诉小几家店铺与商品的对比,裁定立即生效。 保全的期限定为双方争议审判生效之日为止。
6月10日,记者从余杭区法院获悉,小何以邱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投诉,命令邱某立即停止恶意投诉,并刊登公开道歉声明、赔偿经济损失等50万元人民币。 此案即将开庭审理。
严厉管制恶意投诉
创造健全的商业环境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围绕知识产权的恶意投诉层出不穷,为使恶意权利人获得非法利益,虚假陈述、伪造证件、抢夺商标等手段层出不穷,这些人被称为“知产流氓”。
“令人担忧恶性投诉,不监管愈演愈烈”4月上旬,浙江高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表示,涉电商的恶意投诉不仅严重干扰他人的经营活动,也是对平台内正常经营秩序的浪费和惩戒力量。
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表《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免除依法认错、通知善意提交人的责任,使EC平台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同时打击滥用权利、恶意
“如果不加以比较有效的管制,恶意投诉行为可能会严重影响EC平台的经营生态,人民法院对此表示关注。 ”。 最高法院人民三庭长胡仕浩说。
余杭区法院法官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面对电商环境下愈演愈烈的恶意投诉,商家不仅积极诉诸平台,还利用逆向行为保全的方法寻求司法救助,等待被动主动出击,及时止损。
在采访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网络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认为,电子商务类投诉之所以滋生大量恶意投诉,是因为投诉的价格和收益差距较大。 因为投诉成功就有很大的利益,投诉不成功就没有任何损失。 对商家来说,缺乏强有力的反体制手段,被投诉后的维权途径非常有限。
“反向行为的保全实际上增加了可以对抗企业恶意投诉的工具和机制。 商家可以在EC平台上提交反通知,说明不侵权,也可以通过法院申请保全行为,对投诉人实行禁止行为,这是一种比较快捷的机制。 ”。 刘晓春表示,逆向行为的保全一方面可以处理具体问题,另一方面也会对恶意投诉者产生一定的威慑作用。
刘晓春认为,从长远来看,逆向行为的保全可以比较有效地抑制恶意投诉现象。 对在电商行业形成良性的营商环境,形成更加健康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和秩序也具有重要意义。
制度创新回应诉求
更有效地切断恶意投诉
法院采取的逆向行为的保全被业内专家视为宝贵的制度创新。
刘晓春认为:“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电商法赋予经营者防止恶意投诉侵害的诉求,赋予经营者请求权基础本身就是法院的制度创新。” 在这种制度创新的基础上,提出了“实际上法院回应了互联网时代制度创新的诉求”的快速补救方法。
广东财经大学智能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姚志伟表示,逆向行为的保全在涉电商知识产权纠纷解决行业是一种制度创新,法院利用逆向行为的保全机制,为被恶意投诉或错误投诉的平台商家紧急回复链接或屏蔽恶意投诉, 指出将保护平台内经营者和平台经营者的利益,维护平台上知识产权的基本秩序。 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如果反通知机制不能及时提供救济,反行为保全将成为重要和重要的司法救济机制。
既然是创新,就意味着需要一个完整的地方。 刘晓春分析认为,在举证中如何说明对方是恶意投诉等一点问题还比较细化。 “对申请人来说,可能没有那么强的举证能力。 平台需要一定的支持。 什么时候有义务向平台提供支持? 申请人必须说明到什么程度? 法院如何衡量是否有紧急情况? 这些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分。 ”。
在如何遏制“知产流氓”方面,刘晓春认为,电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有相关规则 ,但对“知产流氓”的整体治理和打击程度还不够。 滥用权利或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建立更加细化的可操作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其处罚力度。 例如电商法中关于多倍赔偿的规定中,将EC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损失认定为损害赔偿的范围,可以考虑比较有效地制止敲诈者和“知产流氓”。
刘晓春建议,进一步界定那些滥用权利的行为需要追究责任。 “例如,在刚刚开始征求意见的著作权法修订中,提出了在著作权的滥用权利条款中,希望将EC平台涉及知识产权的敲诈行为作为具体情况的意见。 ”
并结合司法实践和平台管理,也可以形成多元共治。 例如,平台规则的设定要求建立恶意投诉人黑名单制度,建立实施跨平台共享的相关模式识别恶意投诉人,只要有一点不良投诉的记录,就要支付一定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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