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已查获问题口罩近九成千上万只 防疫产品打假面临挑战”
全国查获问题口罩近9千只,维持着打击伪劣防护用品的高压态势
在国务院信息办公室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侵权假冒品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表示,截至4月24日,全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查获问题口罩8904.6万只,累计非法制造销售口罩等防护用品29906件。
甘霖强调,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保持制造销售防伪用品的高压态势,为危害人民生命健康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者付出相应的代价,帮助企业活动恢复开工复商,帮助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没收了近9千只问题口罩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口罩、额温枪等防护用品一时火爆,一些不法分子借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包括熔喷布等原材料,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
2月初,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公室、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卫健委、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重点打击4类行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生产销售和过期失效产品。 普通的非医用口罩等伪装成医用口罩,灌装生产销售没有生产日期,没有工厂名称,没有产品质量合格说明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模仿混淆。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联防联控机构相关部门依法严惩,迅速查处假冒口罩、防护服、医药酒精、消毒液等事件,并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例如,上海、北京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查处了销售质量不合格口罩、涉嫌伪造厂名的84消毒液、无证生产经营核酸检测工具包等案件。
截至4月24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获问题口罩8904.6万只,其他问题防护用品41.8万件。 查获问题消杀用品商品值760.9万元,累计非法制造销售口罩等防护用品29906件,其中立案调查案件26605件,3.5亿元,案件值3.1亿元,移送公安机关757件。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目前广大客户投诉举报和市场监管总局查处案件情况看,制售假冒伪劣口罩有以下特点:不符合国家标准。 假冒“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工厂名称、工厂所在地、无产品质量合格说明)“早产”口罩,假冒口罩生产日期假冒他人工厂名称、工厂所在地、注册商标销售等。
“铁拳”行动打假
4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了年执法的首要任务、保障措施和从业要求。 根据《方案》,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疫情防控用品等积分商品的执法力度。
《方案》围绕疫情防控用品、食品、电子产品、家电产品、汽车零部件、服饰包等重点商品,开展执法行动,严格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违法行为。
疫情以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关注疫情的快速发展和防护用品市场秩序,围绕非法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展开了一系列事业。
1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及时调查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严打销售的通知》,强调要对防疫所需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加强执法检查工作。
从2月初开始,市场监管总局相继开展“联合双打”典型示范曝光行动,公开查处野生动物违法交易、口罩非法制造销售等防护产品违法行为等典型事件,严密迅速,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有力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
4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工业和新闻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药监局召开可视电话会议,共同开展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是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线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 强调整顿全过程,强调防疫物资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各方面的整顿,统一国内国际市场,保障进出口防疫物资的质量安全。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秦伟建议,市场监管要与公安等部门合作,加强抽查、打击力度。 并发现各类贴吧、论坛、社会交流平台、EC平台加强文案和平台商户的管理和审计,有虚假售假、诈骗等行为,立即将其产品下架,注销账户。
防疫产品放假面临挑战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在防护口罩成为抢手货、国内n95等防护口罩紧缺的情况下,朋友圈也成为了“强势”销售国外假冒伪劣防护口罩的重要渠道。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的“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中,多为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假冒口罩的事件,几起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这也给打击侵权假冒防疫产品的执法工作带来了许多挑战。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监察局局长燕军表示,从目前形势看,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侵权假冒行为呈线上结合趋势,违法行为组织化、地域分布碎片化优势明显,方法不断改造,现有执法措施和手段难以完全满足执法需求 从执法能力来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涉及300多部法律法规,执法任务重,知识产权执法专业性强,案件调查困难,多名执法人员仍为新兵,执法事务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中国法学会顾客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生产或销售假冒口罩产品,违反顾客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是严重损害顾客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制定的《依法惩治干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防伪、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的假药、劣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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