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买菜下单缺货谁负责?法官:商家不得私自取消订单”
疫情推动了“住宅经济”的快速发展,顾客纷纷选择了在线成本,但食品安全、服务质量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将比较上述问题,并向商家、客户提示。
疫情期间,EC平台生鲜配送订单量大幅增加,但部分平台显示新闻与实际库存存在偏差,客户下单后产品无法供货,或配送商品与订单不符。 而且,由于人工、物流的价格变大,产品的价格有一定的上升。
为此,北京网络法院法官龚娟建议EC平台对入网者资格进行预审,与厂家、销售商共同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商家的营业时间、配送时间、库存情况发生变动,可能影响服务的,平台及商家需要及时在平台上公示相关内容,以显著的方式督促客户进行观察。 商家没有履行相应的出示证明义务,擅自取消订单的,客户有权主张违约责任。 对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物品和防疫用品,经营者提价过度销售的,属于价格违法行为,面临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纠纷时,法官及时保存客户订单截图、产品实物、信息表达记录以及人身财产受损证据等,通过商家信息表达、平台投诉等方式协调处理,或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以合法方式主张维权,
本报记者刘苏雅
通讯员龚孟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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